去当兵前要体检吗?
应征入伍前的体检是由当地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,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,通常由军队医护人员负责。 体检过程是全面的身体检查,包括但不限于内科、外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心电图、血常规、尿常规等项目。 在体检中,对于生殖器的检查主要是为了排除生殖系统疾病,如疝气、睾丸鞘膜积液等,以及性病等影响服役的疾病。
法律分析:通常情况下,义务兵参军需要通过三次体检:第一次是初步体检,由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安排,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公室决定;第二次是全面体检,通常在县市区武装部指导下,在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,时间同样由当地征兵办公室确定;第三次则是在新兵入伍后一个月内,由部队组织实施的复检。
军检主要针对遗传病或者特殊体质不适合当兵的人员进行常规筛查。虽然不需要自己进行体检,但自行体检可以全面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,确保没有与军检冲突的疾病。自行体检虽然需要自费,但能够让你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身体条件,是否符合军检标准。
脸上有疤痕能当兵吗
根据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第十条,脸上有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疤痕、白癜风、黑色素痣、色素沉着、血管瘤等,或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直径超过2cm的纹身、图案,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,即使经过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疤痕,将不符合军容要求,不能参军。
脸上疤痕长度超过5厘米,不符合当兵体检标准,无法通过体检关卡,因此不能参军。 根据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第十条,身体裸露部位有直径超过2厘米的较大疤痕、纹身或其他影响军容的标记,如白癜风、黑色素痣等,将不合格。
总结:不能当兵的疤痕主要是那些面积较大、位置显眼且影响军容的瘢痕,以及虽经手术处理但仍有明显痕迹的瘢痕。颅脑、胸、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,如果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,通常是被允许的。
根据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第十条: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、瘢痕、黑色素痣、色素沉着、血管瘤等;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“字、图案”且直径超过2cm,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,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,影响军容的,不合格。
只要疤痕不在明显部位,如脸部、手臂等,且不大,不对机体功能产生影响,通常可以接受。 相关的法律依据包括《征兵工作条例》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,这些规定了征兵体检的组织和执行方式。此外,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详细规定了疤痕和文身的接受标准。
腹部伤口对大多数兵种没有严格要求,但海军潜艇部队可能会有一些影响。征兵政审非常严格,如果应征者之前手臂上有刺青,即使使用了激光清洗,政审也可能难以通过。只要疤痕不明显地长在脸上、手臂上等部位,且不影响机体功能,通常不会成为问题。
女生有股癣,能不能通过当兵体检?
1、对于股癣这一具体问题,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中指出,如果股癣局限且不严重,可以视为合格。具体而言,只要股癣没有泛发或广泛扩散,且不影响外观,那么参军体检时通常不会被列为不合格。
2、【解析】你的股癣面积如果直径达到3厘米以上,那么就属于不合格了,如果不到这个面积,那么是可以通过的。
3、参军体检过程中,体检官会要求考生脱去衣物,进行全身检查。因此,如果考生有皮肤病,尤其是屁股部位的湿疹或股癣,那么他们可能无法通过体检。湿疹是一种常见的皮肤病,通常表现为皮肤干燥、瘙痒、红斑等症状。对于轻度湿疹,可以使用皮炎平或派瑞松等药物进行治疗。
4、可以。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:第一章 外科 第十六条 头癣,泛发性体癣,疥疮,慢性泛发性湿疹,慢性荨麻疹,泛发性神经性皮炎,银屑病,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、色素痣、胎痣和白癜风,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不合格。
我想当兵。可是我身体上有牛皮癣。但是已经痊愈了就是还剩那么一两块...
1、没问题。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:第一章 外科 第十六条 头癣,泛发性体癣,疥疮,慢性泛发性湿疹,慢性荨麻疹,泛发性神经性皮炎,银屑病,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、色素痣、胎痣和白癜风,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不合格。多发性毛囊炎,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,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,潜水员、潜艇人员不合格。
2、根据《征兵体检条例》第十条的规定,身体上有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伤疤、瘢痕、痣、色素沉着、血管瘤等是不符合入伍条件的。这些伤疤如果出现在裸露部位,如手臂、脸部等,可能会因为影响军容而不被接纳。
3、身上有两处小时候留下的、已有10年的手术伤疤,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当兵的,但具体还需根据伤疤的位置、大小以及是否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来判断。分析如下:时间因素:你的手术伤疤已有10年历史,远超过阑尾炎手术和腹股沟疝、股疝手术的恢复期要求,因此从时间上来看,伤疤对征兵体检的影响应该不大。
4、报名与体检时间:建议你明年6月正常报名,8月参加体检。这样你就有机会按照上述标准进行体检,并争取到当兵的机会。综上所述,虽然你脚上有手术伤疤,但只要你脚部功能正常,手术期超过一年以上,且疤痕位置和大小符合标准,你仍有可能通过体检并成功当兵。不过,最终结果还需体检医生的现场鉴定为准。
5、在您18岁时考虑加入军旅,这是一件值得尊敬的事情。关于您提到的脸上有伤疤的情况,需要明确的是,军队对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,但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军种和岗位可能有所差异。空军、陆军和海军等不同军种对于伤疤的规定也不尽相同。
6、需要根据兵种和伤疤大小来判定可不可以当兵,以兵役体检为准。空军海军对疤痕要求相对比较严格。为防止在特殊环境下伤疤有所变化,对士兵造成伤害。而且有两个以上烟头烫伤都不合格,视为有心理障碍。根据《征兵体格检查标准》规定 (一)体重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%,不低于标准体重15%的,合格。
我有皮肤病,能不能当兵?
1、参军体检过程中,体检官会要求考生脱去衣物,进行全身检查。因此,如果考生有皮肤病,尤其是屁股部位的湿疹或股癣,那么他们可能无法通过体检。湿疹是一种常见的皮肤病,通常表现为皮肤干燥、瘙痒、红斑等症状。对于轻度湿疹,可以使用皮炎平或派瑞松等药物进行治疗。然而,这些药物含有激素成分,不建议长期使用,以免产生副作用。
2、没问题。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:第一章 外科 第十六条 头癣,泛发性体癣,疥疮,慢性泛发性湿疹,慢性荨麻疹,泛发性神经性皮炎,银屑病,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、色素痣、胎痣和白癜风,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不合格。
3、这是为了确保士兵在服役期间能够保持身体健康,不受长期慢性皮肤病的影响。无严重皮肤损伤:军检要求皮肤没有严重的皮肤损伤,如烧伤、创伤、溃疡等。这是为了确保士兵在服役期间能够正常履行任务,不受皮肤损伤的影响。
4、报名征兵必须参加严格的身体检查,包括五官、体表、内脏器官、血液等全方位的检查,即使是长青春痘、轻微损伤、皮肤痒、红肿等小问题都是不能通过合格的。所以照你所说的,患皮肤湿疹一直复发没有好,按正常兵役体检来讲,应该是不能通过体检关的,不能通过体检就不能当兵了,你自己最好有个心理准备了。